關於工作,最常見的誤解是:以為勞動是人犯罪之後才有的懲罰。聖經不是這樣寫的。
工作在犯罪之前就有了
創世記 2:15:「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看守。」
這是在第 3 章的墮落之前。人在完好的世界裡就已經有工作了。而且更早,創世記 1 章裡神自己在工作。
被咒詛的是什麼
墮落之後,神對亞當說的是:「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……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」(創 3:17-19)。
被咒詛的是地,不是工作。改變的是工作的難度——從此有荊棘、有徒勞、有汗水。你在工作裡遇到的挫敗感是真的,但那不等於工作本身是壞的。
無論做什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。歌羅西書 3:23(和合本)
沒有「聖俗二分」
歌羅西書 3:23 這句話是寫給誰的?上下文是寫給奴僕的(3:22)——當時社會地位最低的一群人。
保羅告訴他們,他們手上的活可以是「給主做的」。這就取消了「事奉神的工作」和「普通工作」的等級差。
安息的邏輯
十誡裡的安息日命令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理由:「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」(出 20:11)。
注意順序:人是在第六日被造的,所以人的第一個完整的日子是安息日——先休息,然後才開始工作。
聖經也講不工作的問題
另一頭也有話:「若有人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飯」(帖後 3:10)。聖經既不把工作神聖化,也不縱容逃避。
那工作的意義在哪
傳道書給了一個樸素的答案:「人莫強如吃喝,且在勞碌中享福」(傳 2:24)。
不是「你的工作會留下永恆的意義」,是今天這份工作本身可以是一份禮物。
可以在「主內聖經」App 裡讀歌羅西書 3 章和傳道書 2 章。也願你能尋找到一間當地的教會,與弟兄姊妹一同讀經。本系列目錄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