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談婚姻的段落裡,最常被引用也最常被斷章取義的是以弗所書 5 章。問題幾乎總是出在從哪一節開始讀。
婚姻的起點在創世記
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世記 2:24)。這一節耶穌在馬太福音 19:5 引用過,保羅在以弗所書 5:31 也引用過。
它包含三個動作:離開、連合、成為一體。順序有意義——先離開原生家庭,才談得上建立新的。
那段最常被引錯的經文
大家熟悉的是 5:22:「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。」
但這句話的上一節是 5:21:「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。」原文裡 5:22 甚至沒有獨立的動詞,它借用的是 21 節的「順服」。換句話說,妻子那句是從「彼此順服」這個總原則裡長出來的一個例子,不是一條孤立的命令。
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。以弗所書 5:21(和合本)
丈夫那一半更長
值得數一數篇幅:給妻子的是 3 節(5:22-24),給丈夫的是 9 節(5:25-33)。
而且要求的內容不對稱:妻子被要求順服,丈夫被要求「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」(5:25)。這個標準不是「作決定」,是「捨己」。
四個基本立場
一、婚姻是盟約,不只是合約。瑪拉基書 2:14 稱配偶為「盟約的妻」。
二、性屬於婚姻內。希伯來書 13:4 講得直接。哥林多前書 7:3-5 少見地指出這是雙向的義務。
三、離婚是被容許的,但不是被鼓勵的。耶穌在馬太福音 19:8 說這是「因為你們的心硬」。
四、單身不是次一等。保羅自己單身,並在哥林多前書 7:7-8 說這也是恩賜。聖經從沒把婚姻當成人生的必修課。
最實際的一節
如果只記一節,可以是哥林多前書 13:4-5。把「愛」換成自己的名字念一遍,就知道它不是抒情,是清單。
可以在「主內聖經」App 裡從以弗所書 5:21 讀到章末。也願你能尋找到一間當地的教會,與弟兄姊妹一同讀經。本系列目錄
